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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知识

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到底有没有用?

发布时间:2018-09-21 15:53:33点击数:5748

实用新型专利又称为小发明,主要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,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,不保护方法,由于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,所以授权时间较短,但是不经过实质审查,必然会导致一些专利在新颖性和创造性方面有所欠缺,正因为如此,很多人对实用新型专利不加以重视,甚至建议我国取消实用新型专利。

目前看来,建议取消实用新型专利大致有下列3个理由:

1、实用新型专利质量不高,降低了公众对专利的信赖程度。
2、实用新型专利权利稳定性差,专利有效性差。
3、实用新型专利维权程序繁琐,难以保护专利权人利益。

但事实上,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创新产品方面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近日在西安召开的实用新型专利促进创新保护研讨会上,业内各界对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社审查部部长强调,实用新型专利在鼓励小发明微创新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、提高公众专利意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。

我国实用新型专利有效量也在大幅度增加,截止2017年总量增长为360.332万件。此外,实用新型专利的转化能力和保护水平也在不断增强,实用新型专利质押数量从2011年的1080件,增长到2017年的1.0938万件,占当年专利质押数量的60%。

实际上,实用新型专利有十分重要的优点:
1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保护范围不同,可以从更多的角度保护重要专利技术,补充保护核心技术。
2、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时间短,获得授权的时间快,专利技术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向公众公开并市场化,这对于生命周期短、市场更新快的技术有很重要的意义,对于企业来说,时间就意味着一切,只有抢得先机,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。
3、费用低廉,不仅仅是申请费用远小于发明专利,实用新型专利的维持费用也远低于发明专利,申请了费用减缴的实用新型专利,8月1日后可以在专利权有效期内(10年)都享受国家专利费用减缴,同时,较低的费用也使得专利市场化的门槛相对较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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